钢笔论坛

标题: 90年代HERD100 [打印本页]

作者: isa    时间: 2008-12-16 09:06
标题: 90年代HERD100
今天在某论坛看到,有意思。
作者: isa    时间: 2008-12-16 09:07
标题: ps
同上还是HERD100
作者: 56式步枪    时间: 2008-12-16 09:08
原来HERD 这么历史悠久
作者: 56式步枪    时间: 2008-12-16 09:11
还来个 24kPG 笔
作者: 猪头三    时间: 2008-12-16 09:23
这是彻头彻尾的假货.
作者: 56式步枪    时间: 2008-12-16 09:25
有没有人知道HERD的历史
作者: isa    时间: 2008-12-16 09:31
原帖由 猪头三 于 2008-12-16 09:23 发表
这是彻头彻尾的假货.

陈兄不可乱说,这可是HERD100,当心吃官司
作者: m16a3    时间: 2008-12-16 11:35
会不会是HERO厂的副牌产品?
作者: chuanxue    时间: 2008-12-16 11:46
别说,还真Y的像
[attach]91093[/attach]
作者: 56式步枪    时间: 2008-12-16 11:58
原帖由 chuanxue 于 2008-12-16 11:46 发表
别说,还真Y的像
91093


两本说明书不一样  
作者: 曹世木    时间: 2008-12-26 19:32
好眼力,我都看成hero了,原来是herd
作者: laisheng1985    时间: 2008-12-26 21:05
20大洋就考虑弄一支。。。

ps:前提是像他写的一样,24k
作者: lijing1010    时间: 2008-12-26 21:14
原帖由 猪头三 于 2008-12-16 09:23 发表
这是彻头彻尾的假货.

陈老师可否说一下这假货的历史啊,
作者: 竹中客    时间: 2008-12-26 21:51
原帖由 laisheng1985 于 2008-12-26 21:05 发表
20大洋就考虑弄一支。。。

ps:前提是像他写的一样,24k

你没见那个是24KPG啊,是镀金的
作者: hymdfh    时间: 2008-12-26 21:55
翻老帖吧,这哏不算新鲜

2008-7-16 :       看到坛子里帖的假英雄“HERD”,原来早就查出了厂家

[ 本帖最后由 hymdfh 于 2008-12-26 21:59 编辑 ]
作者: gxczlf    时间: 2008-12-26 22:32
学习,震惊,无语
作者: sheafferZHAO    时间: 2008-12-27 11:45
上海玉兰金笔厂
作者: laisheng1985    时间: 2008-12-27 14:18
“HERB”与“HERD”的使用对“HERO”构成侵权吗?



案情简介:上海市工商局1992年认定上海市川沙孙桥玉兰金笔厂生产的钢笔笔尖上使用的“HERB”与“HERD”商标,侵犯了上海市英雄金笔厂在台笔、笔尖上使用的“HERO”注册商标。同时,上海市川沙孙桥玉兰金笔厂还在钢笔笔尖上使用了“HERO”商标。

启示:(1)本案当事人的行为属于《商标法》所述的,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2)判断商标近似应从外观、发音、含义几个方面考察。本案中,两文字“HERB”与“HERD”均与注册商标“HERO”相差仅仅一个字母,因此,外形近似。但两文字“HERB”、“HERD”与“HERO”的发音不近似。在含义上,“HERB”含义为“草本植物”、“香草”,而“HERO”的含义为“英雄”,因此,也完全不同。虽然上述两商标与注册商标之间,在发音与含义上均不近似,但考虑到我国国民的英文水平不高,普通消费者可能更多会按字母形状来识别商标间的差别,特别是考虑到我国汉字是象形文字,公众比较习惯与用字的形状区别不同文字。因此,本案的认定是比较公正合理的。同时,可以看出,判断商标近似,虽然要从形、音、义三个方面考察,但并不要求三个要素都要满足,才能构成近似,有时一个条件满足就可以判定为近似。(3)本案中,当事人同时使用他人注册商标“HERO”也证明其使用“HERB”与“HERD”的行为存在故意的企图,也为认定近似和构成商标侵权行为提供了佐证。

1992年,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查处上海市川沙孙桥玉兰金笔厂(以下简称玉兰金笔厂)侵犯"HERO"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时,发现该厂生产的铅笔尖除使用上海英雄金笔厂在台笔、笔尖等商品上注册的"HERO"商标外,还使用了"HERB"、"HERD"两个外文字母商标。经查,玉兰金笔厂从1991年1月起至案发时止,共生产标有"HERB"、"HERD"等字样的笔尖2646303支,已销售2495303支,共获利润28480元;同时,该厂还生产了标有"HERB"和"中国上海"字样的博士笔和竹节笔3864支,共获利润1283.13元,以上两项获利合计29763.13元。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认为,玉兰金笔厂的上述行为构成了《国务院关于严厉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通知》[国发(1992)28号]第1款第(1)项所列行为,并根据该通知第2条第1款之规定,于1993年7月16日决定处罚如下:

    一、 没收假冒笔尖151000支;

    二、 罚款15000元。

    案件评析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案件。

    《商标法》第38条第(1)项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在本案中,玉兰金笔厂和上海英雄金笔厂的产品完全相同,因此,确定"HERB"、"HERD"是否与"HERO"近似,是认定玉兰金笔厂是否侵犯英雄金笔厂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关键。

    考察两个商标是否近似,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考虑:

    一是外观。这是指对两个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两者组合的视觉形象进行观察,看是否可以导致消费者的误认。在本案中,三个商标都是英文单词,每个单词都是由4个字母构成,其中前3个字母都是H、E、R,即结构和排列顺序完全相同。三个单词的第四人字母分别是O、B、D,虽然各不相同,但它们的形状相似。同时,在实际使用中玉兰金笔厂使用的字体和英雄金笔厂完全一样。另外,由于印制在钢笔笔尖上的字母很小,消费者很难分辨它们之间区别,从视觉上极易造成混淆。

    二是读音。这是从人们的听觉出发,判断两商标是否因读音近似而导致混淆。在英语中,"HERB"和"HERD"二词的读音和"HERO"相距甚远,因此人们从读音上将"HERB"、"HERD"与"HERO"混淆的可能性不大。

    三是含义。这是指两个商标的含义相同或近似,致使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在英语中"HERO"的意思是英雄,"HERB"意思是药草、香草;"HERD"的意思是兽群、放牧、聚集等。它们意思是安全不同的。

    在判断商标是否近似时,应该充分考虑到个案的因素,也就是说,在不同的案件中,由于具体情况和商标个性的不同,以上三个因素所起的作用也不一样。在本案中,由于三个商标都是由英文单词组成的外文文字商标,一来中国的普通消费者懂英文的不多,能准确区别这三个单词的意义的和准确读出读音的则更少,二来文字的形象是人们理解和发音的基础,如果消费者首先从形象上就分不清三个英文单词,准确地理解它们的含义和发音就无从谈起。因此综合以上三个因素进行考虑"HERO"、"HERB"和"HERD"应被判定为近似商标。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对本案进行认定时,还考虑到一个重要的情节,即刻局是在查处玉兰金笔厂假冒上海英雄金笔厂"HERO"注册商标的同时,发现该厂同时使用"HERB"和"HERD"二商标的。这个事实说明,玉兰金笔厂的行为具有故意性。上海英雄金笔厂的"英雄"、"HERO"两商标历史悠久,产品质量优良,在消费者中享有很高声誉。正是由于这种情况,玉兰金笔厂才不择手段地利用各种方法使用与"HERO"相近似的商标,欺骗广大消费者,谋取非法利益。

    需要说明的是,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严厉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的通知》对本案定性和处罚的。该通知第2条第1款规定:"对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要按各自的职责和分工,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通知的规定,处于罚款、没收其非法所得或查获的全部假冒伪劣商品。"由于玉兰金笔厂的行为是典型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故此案应根据《商标法》处理。《商标法实施细则》第43条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者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同时还可以应被侵权人的请求责令侵权人赔偿损失。在本案中,玉兰金笔厂在生产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同时,生产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情节十分严重。但该厂仅被处以15000元罚款,此数额只有该厂侵权行为所获利润的52%,依《商标法》的规定明显偏轻。

“hero”商标侵权案

      1992年,上海市工商局查处上海市川沙孙桥玉兰金笔厂侵犯“hero”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时,发现该厂生产的钢笔尖除使用上海英雄金笔厂注册的“hero”商标外,还使用了“herb”、"herd"两个外文字母商标,共获利合计29763.13元.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案件。
   《商标法》38 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本案中,玉兰金笔厂和上海英雄金笔厂的产品完全相同,因此,确定“herb”、"herd"两个外文字母商标是否与“hero”相似,是认定玉兰金笔厂是否侵权的关键。
    考察两个商标是否近似,主要从以下三方面考虑。
一、外观。
二、读音
三、含义
    在判断商标是否近似时,应该充分考虑个案因素。在本案中,由于三个商标都是英文单词组成的外文文字商标,以来中国消费者懂英文的不多,能准确区分这三个单词的意义和准确读音的则更少,而来文字的形象是人们理解和发音的基础,如果消费者从形象上就分不清这三个商标,其含义和发音就无从谈起。因此“herb”、"herd"与“hero”属于近似商标。
    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者侵权所得五倍以下罚款,同时还可应被侵权人的要求责令侵权人赔偿损失。
新闻出处:《上海律师在线》

ps:kpg看成了k,见笑了。。。上面是百度的资料。。
作者: huazan    时间: 2008-12-27 15:50
标题: dfgfdgdgdgdfgdfg
dfgdgdfgfd
作者: yzy8250    时间: 2008-12-27 16:54
假笔,还不让人评价!
作者: 寒武纪    时间: 2009-1-5 20:14
果然是HERD!!
作者: 追风少年    时间: 2009-1-5 20:21
早期的仿品还比较诚实,这个说明书应该是特意印成HERD的吧

[ 本帖最后由 追风少年 于 2009-1-5 20:22 编辑 ]
作者: isa    时间: 2009-1-5 22:26
原帖由 laisheng1985 于 2008-12-27 14:18 发表
“HERB”与“HERD”的使用对“HERO”构成侵权吗?



案情简介:上海市工商局1992年认定上海市川沙孙桥玉兰金笔厂生产的钢笔笔尖上使用的“HERB”与“HERD”商标,侵犯了上海市英雄金笔厂在台笔、笔尖上使用的“ ...
搞明白了 ,第一眼看到的时候,差点动心,才60一根
作者: 139b    时间: 2009-1-6 09:45
存世很少,以后可是收藏的佳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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