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loli1988 于 2009-2-2 15:38 发表 要是有哪个女孩送我616我也会珍藏18年的
原帖由 bafeimao 于 2009-2-2 15:42 发表 这故事说的真好,楼主是作家吧
原帖由 delim 于 2009-2-2 15:18 发表 等她回来,那着笔去见她。。。
原帖由 asp123 于 2009-2-2 16:13 发表 再没有回来过了。。。。。。。。 几乎每年都要做一次梦,梦见那个女孩。
原帖由 wutim 于 2009-2-2 16:26 发表 如果一切靠缘份 何必痴心爱着一个人 最怕藕断丝连难舍难分 多少黎明又黄昏 就算是不再流伤心泪 还有魂萦梦牵的深夜 那些欲走还留一往情深 都已无从悔恨 早知道 爱会这样伤人 情会如此难枕 当初何必太 ...
原帖由 asp123 于 2009-2-2 16:38 发表 送笔,表,印章,是我最喜欢做的事。 当然,被送更喜欢:)
原帖由 wutim 于 2009-2-2 16:38 发表 这是李子恒先生为林慧萍女士创作的一个歌曲,叫情难枕。 呵呵。
原帖由 okay800 于 2009-2-2 23:07 发表 本地方言,“笔”跟“别”同音,送人是不送笔的,除非送行。如果送情侣的话,可能就要分手了。 唉。
原帖由 eecat 于 2009-2-2 15:17 发表 要是送人的东西能被人这样随身珍藏这么多年,也是件幸福的事了。
原帖由 藍藝 于 2009-2-3 13:06 发表 还有一样东西不可乱送,那就是刀。
原帖由 chicoms 于 2009-2-4 09:07 发表 我有类似经历,但没有LZ的浪漫,只是后来收到那个女的来信,大骂我是个木头才反应过来。现在想起来我当时真的是个木头呀!
原帖由 alex_chen 于 2009-2-2 22:52 发表 这笔我有一套全新的对笔,也大概20年了,没舍得用。送媳妇了,很秀气,金光闪闪的
原帖由 经典农民 于 2009-2-6 09:26 发表 呵呵,我也舍不得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