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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论坛交易运费问题官方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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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2-5-17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韦伯猫 于 2012-5-17 12:57 编辑

本论坛的交易习惯为:
卖方明码标价,可以标记“含运费”,也可以标记“不含运费”,更可以标记“含某快递运费,如需使用某快递请补足运费”等一切清晰的运费标注。
也可以写明“含江浙沪运费,江浙沪以外增加多少元”之类的复杂运费模板。

买方运费的支付,一般在交换地址后,由买卖双方协商运输方式和运费后,由买方支付卖方笔款+运费。

原则上来,除非特别说明,一般不发到付方式,因为大多数人都留家庭地址或者公司地址,由家人、前台、门房间代为收取,到付方式极为不便,除非买家同意或者卖家在卖贴中特别说明(最好还要征得买家同意)才允许使用到付方式。

原则上,对于快递,不只是关于买卖,只要是快递,一般来说,除非特别说明,任何情况下,单方面的发送到付件都是一件很粗鲁并且没有礼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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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2012-5-17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围观老猫蹚浑水
飞猫 发表于 2012-5-17 13:24



    坚定的把水搅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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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2012-5-19 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韦伯猫 于 2012-5-19 18:15 编辑
最近诋毁卖家 交易纠纷贴好多,猫版是不是要立一个制度呀?  这样随意发帖太不和谐 太随意了 完全欠缺考虑
asd63700 发表于 2012-5-18 00:00



    涉及到老ID,自有人来评判。涉及到新id,大家一起看热闹。我记得,最欢乐的一个帖子是,某新注册的骗子发贴投诉,被另外一个新注册ID给骗了。。。。欢乐得要命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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