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559型钢笔

钢笔论坛

 找回密码
 论坛注册(注册原因请填:钢笔)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0266|回复: 4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有些事情,不得不说,说了,也许会被封号吧,即使封号也要说,不吐不快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3-9-11 23: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2#
发表于 2013-9-11 23:57 | 只看该作者
用的年号居然是日本年号,年号是什么概念,我们中国的习惯,用哪个年号就意味着承认哪个政权,这个很重要,平心而论,

好吧,虽然不想封,但是这段话100%违反版规必须要封的了。先放48小时大家调侃调侃,别说我删得太早。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3#
 楼主| 发表于 2013-9-12 00:00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13-9-12 00:0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不知该怎么调侃不过还是回一个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3-9-12 00:06 | 只看该作者
inx 发表于 2013-9-12 00:03
不知该怎么调侃不过还是回一个吧

顺便,调侃也别破版规,省得又变成钓鱼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3-9-12 00:11 | 只看该作者
“而我们这些大陆人呢,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能来这个论坛混的,基本上也都属于社会主义建设成果的享受者,就这个觉悟吗,因为一个笔筒就吵架的劲头哪里去了?”

楼主用的是《鬼吹灯》的风格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3-9-12 00:19 | 只看该作者
第一个问题最多说明LZ比较玻璃心。
第二个问题则只能说明LZ无知了。

补充内容 (2013-9-12 14:31):
哦,我以为是谈笔的生产年份,这个很正常。如果是平时就使用这年份的话,确实不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3-9-12 00:27 | 只看该作者
来笔坛玩就是图个开心,笔友也是各有立场。有些事情心知肚明就行,真想争个所以然这里显然不合适。话说前两天水区不也封了个精神日本人么?

这个号被封了,再注册一个继续玩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3-9-12 00:31 | 只看该作者
看了楼主说的,我也来胡咧咧几句:
第一个问题:这样的事情,在网络上哪里都有。我也曾经在贴吧里1VS一个贴吧,这个是没办法了。
第二个问题:我看着那几个年号也不舒服,但是这个论坛是少有的几个(我接触过的)无论什么人,只是因为爱好聚在一起,不考虑那么多。所以在这方面也请看淡一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3-9-12 00:33 | 只看该作者
字太多,内容又不大感兴趣,没看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13-9-12 00:35 | 只看该作者
lz没啥可可惜的 如果自己认为是正确的 坚持就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13-9-12 00:38 | 只看该作者
{:soso_e136:}那说到日本天皇难道还是承认日本天皇的统治地位了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13-9-12 00:4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上论坛一向少说多看,尤其是自己暂时不太了解的方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13-9-12 00:4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armonico 发表于 2013-9-12 00:38
那说到日本天皇难道还是承认日本天皇的统治地位了么

其实还想就楼主的第二个事再说几句,想想还是算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13-9-12 00:4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ps:我也是烟斗村的斗友,不过发帖不积极至今还是灰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013-9-12 00:46 | 只看该作者
祗园 发表于 2013-9-12 00:44
其实还想就楼主的第二个事再说几句,想想还是算了

网上讨论最怕这种的了,不管是站在哪边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13-9-12 00:5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armonico 发表于 2013-9-12 00:46
网上讨论最怕这种的了,不管是站在哪边的

其实楼主的第二件事说通了很简单,但是旁人能不能想得通就难说了,一旦纠缠起来的确有点麻烦
回复 支持 0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013-9-12 01:10 | 只看该作者
荣华貌似也是第一个理由然后很少上论坛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2013-9-12 01:20 | 只看该作者
看了lz的帖子特地去找了楼主所提到的那两个贴,我觉得,第一件事,楼主还是应该设身处地的站在对方立场上,从自己身上找原因。你的立意和观点,其实谈不上有什么错,但论坛是干什么的呢,就是交流的,既然大家一起来这个论坛交流,就都是朋友,交流方式当然绝不是直来直去就好,肯定是得考虑对方感受的。试想人家拿出一个自己觉得不错的东西出来分享,你一上来就用什么“冒充”这样的字眼,说“恐怕您也不是看着树长起来,砍了做出来的 ”,这样换了谁都不舒服吧,你确实应该检讨一下说话的方式。当然,这个帖子里那个叫“XX”的,实话说表现也很有问题,乱帮腔,遇到坛友小小争执,非但不劝和,开口就是“好大的口气”,“”强烈建议封号“,这也不是应该有的表现。
第二件事,帖子我也看了,从立场上,不必讳言,我完全站在你这边。但不是说有立场,就一定要不分场合的去表现的。网络有言论环境,相信你不是不知道,何必大声嚷嚷呢。况且,如果我鄙视一个人,那我根本就不屑指点他什么是正确的,更不屑跟他争辩,爱认谁作父,认谁作父去,我管他去死?你指摘其他笔友不对此提出异议、不围攻是麻木,殊不知其实漠视才是才是真正的鄙视,这点气度没有吗?要去大张旗鼓去对抗的,只能显示出你的重视而非鄙视。
所以说从这两个事情来看,你应该是个实在人,但与人相处么,还是得更注意些交往方式,其实说到底,人都是以自己获得的感受来作为判断事物好坏的标准的,如果不能在相处过程中带给别人愉快的感受,就算你人其实再好,又有谁会认可你呢
回复 支持 0 反对 1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2013-9-12 01:21 | 只看该作者
祗园 发表于 2013-9-12 00:53
其实楼主的第二件事说通了很简单,但是旁人能不能想得通就难说了,一旦纠缠起来的确有点麻烦

那是什么{:soso_e13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PENBBS第27季墨水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钢笔论坛 ( 桂ICP备12002903号 )  桂公网安备45110002000142    

GMT+8, 2025-6-2 04:36 , Processed in 0.155000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