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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9月18日开庭,请求懂法律的朋友支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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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3-7-26 14: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haliluya_2007 于 2013-7-26 14:52 编辑

本人从二月底干到六月中旬,与原单位为签订劳动合同。五月出未通过所谓的转正考核,经协商又继续工作至6月中旬办理完离职手续。申请了4 5 6月的社保,4 5月双倍工资,现在已进入等待开庭阶段。
想请教一下开庭时候的一般流程 注意事项及用人单位的管用手段与应对策略,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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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2013-7-26 14:54 | 只看该作者
沙发自己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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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3-7-26 15:31 | 只看该作者
没看懂,到底什么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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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2013-7-26 16:4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 stevenjou

未签订劳动合同,未买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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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7-26 16:57 | 只看该作者
這種事可以上網參考之前的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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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7-26 21:06 | 只看该作者
本律师弱弱问下,平时工资如何发放?现金还是转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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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3-7-26 21:33 | 只看该作者
没签合同直接劳动仲裁稳赢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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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13-7-26 21:4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6# Poet
打到卡上。证据都提交完了,主要就是银行记录。主要是人事部的人平时油头滑脑,当初我电话问他社保的时候把我当小孩子哄,我担心有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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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3-7-27 10:51 | 只看该作者
这种事好像在劳动局就可以仲裁吧!还要经过法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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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3-7-27 11:00 | 只看该作者
这种事好像在劳动局就可以仲裁吧!还要经过法院开庭审理??
旺旺爹 发表于 2013-7-27 10:51



   劳动仲裁,不是去法院。就类似法院样子的一个小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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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3-7-27 11:0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邱QQ 于 2013-7-27 11:04 编辑

程序開始 先問你有沒有要申請仲裁成員迴避。問你的仲裁請求是主張什麼? 多少金額? 請求的理由跟證據。問對方有無答辯,答辯理由和證據。雙方的證據進行質證,問你同不同意對方的證據是真正? 如果是真正,那你對證據內容認不認可。雙方陳述。問你有沒有調解意願。基本流程大致是這樣。 各地具體操作上可能有些許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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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3-7-27 11:05 | 只看该作者
劳动法规定:员工一入职单位就得给购买社保。

一般法院开庭也是倾向于当庭调解。

可以得到什么赔偿,你可以咨询一下当时的劳动站。他们对于这个会很熟悉的。



而且每个省的赔偿不同的。根据你当地的法规来
深圳这边没有签劳动合同就开始工作,从你工作之日算起:每月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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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楼主| 发表于 2013-7-27 12:4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1# 邱QQ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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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3-7-27 13:02 | 只看该作者
不知道劳动仲裁能否旁听?

能的话抽空听几个了解下程序,有个直观感受

还有怎么这么晚...一般不是45天么劳动仲裁,居然9月18号,难道刚刚受理就延长……  囧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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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楼主| 发表于 2013-7-27 13:1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4# 月月半半
好像案子太多了,前面已经排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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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3-7-27 13:36 | 只看该作者
这其实在法律上是个很简单的案子,只要能证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用工关系,赔偿、社保补缴什么的,法律上只是个金额如何确定的问题了,还是说几点吧,看了楼主的墨水瓶帖子那么多次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法条就不引了),象楼主这种情况,赔偿两倍工资,根据工资性收入(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计算;但是,根据前述法规第五条(建议看一遍法条),要防着一点,如若用人单位此前通知了你签合同,但你未签,那么前述赔偿就不存在了——这也是本案可能出现的变数,人事油头滑脑,有没有可能在这方面骗了你呢?比如之前悄悄的发邮件通知你签合同,之类的。
其次,社保,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肯定要缴纳,不必要跟单位客气,主张按照实际的、楼主个人月平均工资性收入每月缴纳;另外,社保的争议,劳动仲裁受理,但法院不受理,如果楼主对仲裁结果不服,直接到社保局去举报,建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八十六条
最后,程序性的问题,楼主这个案子,金额如果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的,除非出现极端情况,仲裁裁决后,裁决对用人单位就是最终裁决——亦即用人单位不能向法院起诉而只能执行裁决;但如若作为劳动者的楼主不服,还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四十八、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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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3-7-27 13:42 | 只看该作者
另外,开庭的程序,没必要太在意,正儿八经的是:申请人先提出申请请求,被申请人答辩,各自举证、质证(也就是对对方的证据进行质辩),回答仲裁的提问,互相发问(一般都不会),进行辩论(最多两轮),最后陈述。
但上述程序,真的不用太在意,根据仲裁员的引导说你想说的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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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3-7-27 14:3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邱QQ

非常感谢。
haliluya_2007 发表于 2013-7-27 12:41


不用客氣。 有些地方的會在開庭前非正式的聯繫或召集雙方試行調解,調成了就結案,調撤不成才會開庭。

課堂上課方式都是"假定事實為真",符合法律規定的要件(事實),自然得出法律效果。 但實際訴訟上,事實是靠證據優勢來判斷是否為真,負舉證責任的當事人就得對有利事實或不利事實舉證,由雙方提出的證據來衡量哪一方較佔優勢。   質證多注意,復印件的話要核對原件,原件要核對內容與證明事項有無關係。人證注意該證人與當事人有無特殊關係,其他員工為雇主方做證言的證明力相對弱。 電子郵件或是QQ等電子信息,有沒有踐行固定證據(如公證)的程序,否則無證明力等等。  同樣的,自己舉證也要注意。

Good luck to L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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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楼主| 发表于 2013-7-27 15:5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6# myrddin
之前两个月的时候有过一次转正考核,没有通过,我提出离职。经过协商又干了一个月,这一个月是我提出先不考核的,人事说要通过考核后再签合同。这个也是违背劳动法的吧?合同与考核应该是两码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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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3-7-27 16:46 | 只看该作者
只管去开庭,充满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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