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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wy411 于 2008-4-15 20:00 发表 我是25岁以前也在感叹怎么没有人和我共同兴趣,但是25岁以后已经习惯了。认命了~~~
原帖由 游子意 于 2008-4-15 20:22 发表 顶楼主一个,小弟在没房没车没钱这几点跟文兄有过之而无不及啊 小弟的女友连小弟的练字都不支持,一直怪我只顾练字都不理她,所以,现在连字都练得少了,惹恼了女友可就糟糕了
原帖由 slaoao 于 2008-4-15 20:05 发表 论坛征婚
原帖由 啊文 于 2008-4-15 19:47 发表 来坛不久,今天,看书听音乐时,想到的一个问题~ 但看到好多笔友的爱人可以和自已一起分享,钢笔的乐趣和情趣~~~~~~~~~~~~~~` 好羡慕你们~~~~~~~~~ 这样的生活才有更大的动力~~~~~~~~~~~~~~~~ 我真不知道我何 ...
原帖由 烟雨清竹 于 2008-4-15 20:52 发表 志趣相投的是最好的,没有求其次,尊重你的爱好也可,最怕是完全反对者,不过话说回来了,我以一个成家的年轻人来说几句,如果一个女人看到丈夫没事就泡坛子,买笔的钱以千计算,估计多数是反对的,反正我只告诉老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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