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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个法律问题,试用期单位是否有义务给员工买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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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3-5-9 08: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如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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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13-5-26 12:1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月月半半
搞这么复杂分明就是不想百姓去告呗,难道就是所谓的官官相卫?
haliluya_2007 发表于 2013-5-23 13:23

谈不上官官相卫,如果社会法治确实在进步,那么律师或者说诉讼代理人制度也必然会不断强化,说到底,律师(代理人)才是代表当事人利益的,裁判者不可能真正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去工作。

首先,毕竟诉讼中裁判者的地位必须是中立的,如果裁判人员向某一方当事人提供本该是代理人做的法律服务(比如过度的解释法律、寻找依据,设计诉讼请求、计算金额,安排诉讼策略),那么裁判者自己在主观上就已经倾向于原告了,必然对被告不公平况。且还有一些诉讼权利,是只有当事人才有权提出的(比如诉讼时效问题),如果裁判者主动提示,更意味着侵犯对方权利。所以像过去包青天似的审判方式——自己做原告(检察官)、同时自己又是法官,在现代社会是不可取的。
其次,国家立法由于部门、层级不同,有可能裁判者自己都不了解全部的规定。比如说我就见过有劳动仲裁委的仲裁员连《劳动合同法》全文都没有通读过,就敢自称自己是劳动法专家的;再比如劳动仲裁委的仲裁员更喜欢援引劳动部的规章,但法院的法官则会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部规章剔除出去。


3、由于众所周知的体制问题,有些裁判人员由于怕惹麻烦,如果他们觉得当事人的请求会让他们难判、难执行,会找各种理由劝说当事人放弃。所以在诉讼中,有些常识性的东西向司法机构咨询是可以的,但关系到自己切身利益的,还是多相信你的律师吧。

4、至于低收入群体,请不起律师,还有法律援助制度,(请不要使用敏感词)给你指派免费的律师。某些人又会说什么水平啦、责任心的,那我只能说律师也要自己赚钱吃饭呀,老外说的好——freedom is not f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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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发表于 2013-5-24 19:15 | 只看该作者
不想告,也是,大多情况,都是或裁或讼

劳动争议比较独特,先裁后讼

不过关于官官相护,因为公务员,是不能劳动仲裁的,只有人事仲裁,走人事局,现在叫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就算是法官被开除,法院不给交金,法官自己都没办法打官司

所以不涉及官官关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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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楼主| 发表于 2013-5-23 13:2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8# 月月半半
搞这么复杂分明就是不想百姓去告呗,难道就是所谓的官官相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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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13-5-22 18:2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7# haliluya_2007


可以不请


但我一直认为仲裁和诉讼是技术性很强的事情,当然仲裁员法官都会进行一定的指导

虽然权利义务明确讲得清楚也没啥

当然可以趁这个时间自学一下

有空去旁听下开庭啥的,程序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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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楼主| 发表于 2013-5-22 13:1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6# 月月半半
仲裁还要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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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13-5-13 21:26 | 只看该作者
这个问题有些理论,实际操作,就讲个可能性,就是你上下家是接上的,你当中没空

社保就是接上的,一般和人事说说好

尴尬的情况楼上已经说过了,当中差一个月,但还是回到上一条,和人事沟通好

但是你现在已经不是正常的范畴了,囧,真要搞目前就收集证据吧

说不定到时候找到下家也不想搞了

这种事情,除非你金额特别高,否则一般律师都不接,都要靠自己搞

找黑"律师"的也有,但是总觉得有危险,且现在公民代理这块也管得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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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13-5-13 11:5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月月半半
请问就一个月为准,一般要求工作了几天以上就要买社保呢?谢谢。
haliluya_2007 发表于 2013-5-12 22:33



   我告诉你,这个问题比较复杂:1、这个具体操作的流程没有啥明文的规定;

2、扣缴社保的时间,是根据具体的公司工作习惯,自定的,比如单位接收某人的社保关系、去社保中心办理转入,都有他自己固定的时间段,而且代扣社保的时间也要根据发工资的时间定,比方如果5月15日发四月份的工资,那么单位会在5月中下旬去给你交4月的社保。现实中可能会因为入职、离职的时间差原因,有些人少一个月的社保,这是很正常的。但是,请看下面的第3条。

3、至于单位用上面第2条的办事流程来辩解,司法仲裁机关不会理他的。你不要管这么复杂的事情,因为劳动仲裁委和法院也不想搞清楚这么复杂的事,他们只管几个最基本的情况:你给单位工作了几个月?好,那么单位就应该给你交几个月的社保。你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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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楼主| 发表于 2013-5-12 22:3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1# 月月半半
请问就一个月为准,一般要求工作了几天以上就要买社保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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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楼主| 发表于 2013-5-12 22:0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2# caser_sr
这招够狠,天朝现在还是富人更富穷人更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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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13-5-12 22:05 | 只看该作者
地方银行

挖人的时候啥条件都答应,等跳过去了翻脸不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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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楼主| 发表于 2013-5-12 21:3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0# caser_sr
兄说的不会是建行 工行之类的大银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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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3-5-12 20:2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caser_sr
非常感谢,我再考虑看看。新单位一进去就要全面给你洗脑,其实和中国的现行教育体制很契合 ...
haliluya_2007 发表于 2013-5-12 19:27



   有自己想法的人能成大事
我也是过完年从一个不讲信用的银行跳出来的,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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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楼主| 发表于 2013-5-12 19:2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7# caser_sr
非常感谢,我再考虑看看。新单位一进去就要全面给你洗脑,其实和中国的现行教育体制很契合,只是我不是那么乖的学生。看来重新找的可能性很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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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3-5-12 19:22 | 只看该作者
至于行政投诉或者诉讼什么的,你要不要太担心,劳动纠纷的处理只是过程要脱几个月而已,内容不是很复杂的,其实坛子里上面几个兄弟给你的解答已经够详细了,建议你找好新单位、跳槽之后,跟现在的单位“搞一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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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13-5-12 19:1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caser_sr 于 2013-5-12 19:20 编辑

试用期也是要签合同、交社保的。你不用管单位招聘人员给你咋胡搅蛮缠,也别在意当地企业是不是大多数都不缴社保,“形成劳动关系就必须缴纳社保”这一原则是所有司法机关(包括劳动仲裁委、监察大队)都认可的。我最早找工作,还见过我们本地一家企业(在国家级开发区的)牛皮哄哄地说“我们转正一年以后交社保”

如果你干了超过一个月,单位还没和你签合同,恭喜你,你还可以要二倍工资呢。

至于如何证明劳动关系,你不用太顾虑,司法实践中证明劳动关系的办法多的是,工作证、工牌、工资条、工资发放凭证等等。

不过我要说明一下,虽然司法解释说“工资条”也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但我在工作中一般不建议劳动者用工资条,因为实际上大多数企业发的工资条,只是财务部门打印的一大张excel表格上、给你个人剪下来的一小溜,根本不可能给你盖章吧,你用这玩意咋证明是单位给你的?

如果你单位是通过银行卡发工资,你去把银行账户记录打一份就行了,因为工资转账的账户肯定是单位的,他们抵赖不了,这样不仅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而且还能证明是什么时间形成的劳动关系(比如5月15号第一次给你发工资,按照中国的惯例,自然可以推定你是4月就进单位工作了,然后再根据工资数额的多少潘多你大概是4月几号开始干的)

至于考勤记录,这个可以要求单位提供。如果你只是为了让单位给你补偿社保,而不是想讨要加班费的话,也用不着那么麻烦,有我上面的方法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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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楼主| 发表于 2013-5-12 18:5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5# lethehome

原来如此,难怪转正考核要求把这些东西被背得滚瓜烂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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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3-5-12 12:2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lethehome
这样啊,公司口号喊得挺好的,什么诚信为魂啊,以人为本啊,踏踏实实做人之类的……
haliluya_2007 发表于 2013-5-12 11:39


一点没错啊,诚信是对顾客来说,人力肯定是企业根本,踏实做人是叫你们别计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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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3-5-12 12:1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5# coolmanjackey


   为嘛领导那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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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3-5-12 12:09 | 只看该作者
个人建议,实在不喜欢就跳槽吧。你即便是要回来社保,也没多少钱,第二,中国通过法律途径的过程很冗长,跑死人,第三,精力上来说,你吃不消,因为你不熟悉这一块法律。换一个满意一点的,一个月工资抵很多月社保呢。我是觉得能追回,但是不要这么做,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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