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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持续发酵,有人身攻击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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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3-9-10 18: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上次电话“调解”的结果为:一开始就走情感路线,说大家以前关系如何如何,领导又如何如何赏识。最后提的方案竟然是:“把六月还没有付给我的的工资结算了,补三个月的社保。”今天他们打电话跟进问我考虑如何了,我直截了当的拒绝了。最好人事专员说:“做人要厚道。老天爷在看着的(言下之意就是会惩罚我这样不厚道的人)。”当时在公交上,我也没多说什么。
心想你们连国家法律都公然无视。我好心好意把所有实验器材都验完调好,包括烂了一个烧杯、断了一根铜丝、少了一颗螺丝都帮你们讨回来,你们却连六月的工作都不结算。
现在等九一八开庭再说吧。谢谢支持和帮助我的各位笔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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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13-9-13 22:24 | 只看该作者
haliluya_2007 发表于 2013-9-12 09:43
你学到劳动仲裁这一部分没?

没有,先学法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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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3-9-13 01:03 | 只看该作者
haliluya_2007 发表于 2013-9-12 19:01
谢谢,兄给我很大帮助。总体来看人事还是很狡猾的,每一次的说辞都慢慢在演化。
第一次说:我们绝对按照 ...

单位的反应很正常,单位里也许没有专门搞法律的人,虽然他们也知道自己工作有欠缺,但不知道怎么能够把这事应付过去,所以每次都是临时应付,每次的反应都带有突然性,没有整体的思路

而且单位的事情,随机性也很大,经常是某个领导做个什么指示,下边人就得把领导的意图表达出来,稀里糊涂往下办,事情往往越办越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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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3-9-12 19:12 | 只看该作者
caser_sr 发表于 2013-9-12 14:41
录到了最好,录不到也不要紧,你可以让单位举证,他们有义务证明发了多少工资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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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楼主| 发表于 2013-9-12 19:01 | 只看该作者
caser_sr 发表于 2013-9-12 14:45
你上次的咨询帖,其实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呀

谢谢,兄给我很大帮助。总体来看人事还是很狡猾的,每一次的说辞都慢慢在演化。
第一次说:我们绝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头两个月可以不买社保……
第二次说:我们可能对法律有点疏忽、不太清楚,确实有点违法。希望和你调解,补偿三个月社保再把六月的工资发给我……
第三次我拒绝了她的提议,于是说:我们是想和你调解,但是你却不愿意和我调解,这些老天爷都看在眼里,做人还是要厚道点……(成功的将我刻画为恶人)
确实很有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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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3-9-12 14:45 | 只看该作者
haliluya_2007 发表于 2013-9-12 09:43
你学到劳动仲裁这一部分没?

你上次的咨询帖,其实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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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13-9-12 14:44 | 只看该作者
毘沙門天 发表于 2013-9-12 07:20
看來大陸的勞工保障比台灣進步的多

大陆比台湾差的,工会组织也无力(根本就不是为了工人利益设立的),每天全国发生的海量侵犯职工权益情况,多数都是职工吃亏拉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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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3-9-12 14:41 | 只看该作者
wanqianqian123 发表于 2013-9-10 19:49
走的时候领工资录音录到对方说没满一年扣一个月工资这样就能行?感觉证明不了什么

录到了最好,录不到也不要紧,你可以让单位举证,他们有义务证明发了多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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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楼主| 发表于 2013-9-12 10:50 | 只看该作者
韦伯猫 发表于 2013-9-12 10:46
你还是迁移到长三角吧。

物价太高,伤不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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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3-9-12 10:46 | 只看该作者
haliluya_2007 发表于 2013-9-10 21:30
回复 21# 韦伯猫
公司就是特抠门,还是成都地区最好的一所国际部。购买的实验器材全部是劣质产品,弹簧测 ...

你还是迁移到长三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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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楼主| 发表于 2013-9-12 09:43 | 只看该作者
一庭秋月半庭凉 发表于 2013-9-12 09:35
法学新生表示精神支持。

你学到劳动仲裁这一部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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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3-9-12 09:3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法学新生表示精神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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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楼主| 发表于 2013-9-12 08:56 | 只看该作者
毘沙門天 发表于 2013-9-12 07:20
看來大陸的勞工保障比台灣進步的多

大陆人口太多,如果不把基本的东西搞好,恐怕很容易引起农民起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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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3-9-12 07:20 | 只看该作者
看來大陸的勞工保障比台灣進步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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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3-9-12 07:19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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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楼主| 发表于 2013-9-10 21:3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1# 韦伯猫
公司就是特抠门,还是成都地区最好的一所国际部。购买的实验器材全部是劣质产品,弹簧测力计有100多个,橡胶棒和玻璃棒加起来也有100个。反正就是便宜的先买来把柜子沾满,看起来鼓鼓的。真正需要的都拿不出台面。分光镜的刻度都参差不齐,我一台台调试好了之后再走的。如果公司有长期合作的法律顾问,还是比较棘手。毕竟这个小纠纷要是花大钱请律师还是挺不划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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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3-9-10 21:24 | 只看该作者
也没差多少钱,公司为此的成本也不少了,公司绝对是想不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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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3-9-10 20:47 | 只看该作者
印象里前一个帖子说得蛮全了,好像就那些了。从实际劳动关系算足到劳动关系结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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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楼主| 发表于 2013-9-10 20:3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8# 月月半半
请问除了双倍工资以外,还可以申请些啥赔偿?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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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3-9-10 20:08 | 只看该作者
这个还是问一下劳动仲裁机构,如何变更

庭 也没开,没道理不让变更

最多再给对方答辩期,延期开罢了

而且我觉得属于同一事实理由,只不过你原来请求得少,现在请求得是正常的

当然我没实际操作过,考虑到下`周要开庭 ,还是再问下好,如果真想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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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NBBS第27季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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