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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月下苍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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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投诉笔友id乘客小正,李菊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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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
发表于 2013-5-5 14:19 | 只看该作者
至于第一条原因,你问过我几次知不知道800卖家被封的原因,我说了,你没有回应,不知什么意思。我若猜度,反而落下口实。既然如此,那不妨直截了当自己给出。   你说没有付款的都没有损失,这点我保留意见。
月下苍狼 发表于 2013-5-5 13:51



你所谓的说了,不知道是指哪个。。。。
800的事情,买家无过错,卖家图利而放鸽子,继而被封。

2000的事情,买家拖延到第四天才付款,对卖家不公再现,卖家只是因为不想等而鸽子,故而投诉无效。

看得出区别来了么?

第七次了,你就能否干脆的回答下,是否因为你28号定下却要拖到5月1号(第四天)付款,而造成了卖家等待不了转卖他人?


一直选择性失明不敢回答这问题,我能否认为,确实是因为你28号定下却要拖到5月1号(第四天)付款,而造成了卖家等待不了转卖他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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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
发表于 2013-5-5 14:20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LZ应该很好的接受猫版以及大多数跟你持非赞同观点的笔友看待问题的视角,方法和逻辑,才能更好的适应现在和将来的社会生活~~理想化的法制,原则,誓言~有些极端甚至天真了~~~好比夫妻吵架若一定要弄清是非曲直,对错因果~差不多也好离婚了~工作中凡事要都是这个帖子一开始的姿态~也许您会成功,也许吧,不过您一定很孤立~~社会并不遥远~世故一些并不一定不好~起码少一些同学变成很危险伙伴的机会~ 有点说远了,这个交易未能完成的因是确认和付款之间的间隔,这个因是买方造成的。那么就没什么好抱怨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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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
发表于 2013-5-5 14:24 | 只看该作者
简单的因果逻辑,如果说错了,你就指出来。不要明明事实就是如此,不敢回答,就说别人如何如何。你不是一直说要有针对性,要高效么?怎么我点出的这个直接原因,还不够针对性,还不够高效?你就要一直怂下去当看不见?

你就能否干脆的回答下,是否因为你28号定下却要拖到5月1号(第四天)付款,而造成了卖家等待不了转卖他人?

能不怂么?你没买成,而另外那人买到了,当中的区别,难道不就是因为你要拖到第四天付款,而另外那人是干脆的立刻付款吗?为什么就非要对这最直接最明显的事实,一再视而不见,还好意思厚着脸皮的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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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
发表于 2013-5-5 14:40 | 只看该作者
简单的因果逻辑,如果说错了,你就指出来。不要明明事实就是如此,不敢回答,就说别人如何如何。你不是一直 ...
Get 发表于 2013-5-5 14:24


  兄大可不必如此逼迫LZ,其实看得出来LZ是有些道德洁癖的,那么多回帖强调的基本都是基于维持自我道德标准的~~他也许能意识到能给他人带来不便甚至损害吧,道德洁癖多半伴随着的是双重标准吧。这种口头约定上升到法律法理,一诺千金的高度,无非是基于保护自身利益的原因。至于他人利益,好吧,你会按时付款的,你的道德标准会保护对方的利益的~~是不是呢~~~只能笑笑说,是不是太自恋了些~孩子气重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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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
发表于 2013-5-5 14:54 | 只看该作者
因为买家自身不肯立刻付款为主要原因,买家又要投诉想封卖家,这简直就是无赖行径了。当然还是不封留着show给大家看。等哪天买家觉得这帖子丢脸了自己写pm给我再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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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
发表于 2013-5-5 14:54 | 只看该作者
因为买家自身不肯立刻付款为主要原因,买家又要投诉想封卖家,这简直就是无赖行径了。当然还是不封留着show给大家看。等哪天买家觉得这帖子丢脸了自己写pm给我再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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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
 楼主| 发表于 2013-5-5 14:58 | 只看该作者
兄大可不必如此逼迫LZ,其实看得出来LZ是有些道德洁癖的,那么多回帖强调的基本都是基于维持自我道德 ...
小手冰凉 发表于 2013-5-5 14:40



   不再回应不是逃避,再次也不是被逼的无路可逃。道德洁癖我不完全认同,但也找不到合适的理由反驳,所以搁置了,双重标准不知从何而来,直接指出来就好,不必有所顾虑用大多伴随这样的字眼。所谓口头约定大概大家都认为纯粹就是句笑话,定下这样就是随便喊喊而已,不必遵从论坛规定或者这样说论坛的法律。没看懂,我的道德标准如何是自我保护而非卖家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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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
 楼主| 发表于 2013-5-5 15:00 | 只看该作者
因为买家自身不肯立刻付款为主要原因,买家又要投诉想封卖家,这简直就是无赖行径了。当然还是不封留着show ...
韦伯猫 发表于 2013-5-5 14:54



   在此重申不必给我留后路,帖子一直挂着就好,号你觉得该封就封。如果是因为号封了就看不见帖子了,那没办法,你直接给个封号理由,广而告之此号被论坛拉黑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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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
 楼主| 发表于 2013-5-5 15:0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月下苍狼 于 2013-5-5 15:05 编辑
我觉得LZ应该很好的接受猫版以及大多数跟你持非赞同观点的笔友看待问题的视角,方法和逻辑,才能更好的适应 ...
小手冰凉 发表于 2013-5-5 14:20



   我只认同你部分观点,而且我的朋友很多,好友也不少,只是没多少玩笔的,这点不必猜测了。接受和理解是两个概念,我可以理解,但是不认同,仅此。多说一句,我的逻辑偏法律思想一些,如果想理解我的逻辑需要点理性。(估计这句也会被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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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发表于 2013-5-5 15:03 | 只看该作者
定金付了还能要回去,跪了,你也太纵容了
月下苍狼 发表于 2013-5-5 14:12



    我有个同事t b付款都是等交易超时自动划款~  我问他为什么,他说规则允许的,我又没违反规定,又没有不付~ 我无法说他有任何错误。只能说~好吧。你赢了~你有占到什么便宜吗?  


  定金付了,反悔,按照规则,法理来说,那是应该不退的,我可以认为这是规则允许下的获利吗?
但是若买家能够说服卖家,或者卖家觉得可以退。是纵容吗~~   损失了本应获得的利益吗?  也许我以己度人了,不该质疑你坚持的道德原则,
5秒钟绿灯100米的斑马线,您一定也和我一样管他什么颜色的灯。过马路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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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
 楼主| 发表于 2013-5-5 15:15 | 只看该作者
我确实被你逼烦了,也许后面还会因为这次的回应被说不守信,但还是简单说两句。

将复杂的简单化是需要条件的,不是直接可以无视舍弃的,我认为你犯了断章取义的错误,以至于后面的逻辑是建立在错误开始上的,所以我从开始就希望你找到问题的关键点来高效的讨论问题。至于你同样的问题重复几次是你的事情了,我在这几页的回复中已经完全表明了我的观点和思路。之前所说的200左右回复中止讨论也是基于这样一个原因。

是不是怂了,答案也在上面,毋庸赘言。

另外讨论问题的语气和态度应该是什么样的,但这不是我中止讨论的原因,只是在事后说一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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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
 楼主| 发表于 2013-5-5 15:17 | 只看该作者
也许200元相对清静而言不算什么,有些东西该放下还是放下,必竟这些都是隐性的损失,不那么直观, ...
darkjam 发表于 2013-5-5 14:19



   这样的心态在这里是合适的,我开始没有意识到,也许是现在太聒噪了才会怀念清净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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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
发表于 2013-5-5 15:22 | 只看该作者
我确实被你逼烦了,也许后面还会因为这次的回应被说不守信,但还是简单说两句。

将复杂的简单化是需要条件的,不是直接可以无视舍弃的,我认为你犯了断章取义的错误,以至于后面的逻辑是建立在错误开始上的,所以我从开始就希望你找到问题的关键点来高效的讨论问题。至于你同样的问题重复几次是你的事情了,我在这几页的回复中已经完全表明了我的观点和思路。之前所说的200左右回复中止讨论也是基于这样一个原因。

是不是怂了,答案也在上面,毋庸赘言。

另外讨论问题的语气和态度应该是什么样的,但这不是我中止讨论的原因,只是在事后说一下而已。
月下苍狼 发表于 2013-5-5 15:15

你就能否干脆的回答下,是否因为你28号定下却要拖到5月1号(第四天)付款,而造成了卖家等待不了转卖他人?

如果不是这个原因,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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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
发表于 2013-5-5 15:2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Get 于 2013-5-5 15:32 编辑
我确实被你逼烦了,也许后面还会因为这次的回应被说不守信,但还是简单说两句。

将复杂的简单化是需要条 ...
月下苍狼 发表于 2013-5-5 15:15



答案是明确了,你怂极了。。。。。
还是一再的答非所问,不敢说是不是因为那原因。你拖到第四天付款,是造成卖家转卖他人的直接原因。而你的自我约束,是你要拖到第四条付款的原因。就这么简单的因果关系,却被说成不是事情关键?脸皮之厚,可见一斑。要说态度,你持续的选择性失明,我一再强调的这因果关系,你又说没重点,没关键的,又说人没逻辑,没冷静什么的,反正扯着一堆理由来,就是不愿意,更是不敢对卖家鸽子这事的最直接原因来进行推理。你连事情最直接的原因都无视掉,就奢望剖析出深层原因?你这逻辑未免太搞笑了吧!还偏法理的逻辑,你这压根就是彻头彻尾的妄想罢了。法律会对犯罪原因进行无视么?别扯大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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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
发表于 2013-5-5 15:38 | 只看该作者
对事情的直接原因进行了无视,继而企图借卖家有过失,来证明自身没错,只能说,这是连小学生都知道这样的逻辑是完全站不住脚的了。

从事实出发,对其因果进行分析,却被说是断章取义。不敢对事情的直接因果关系下手,只能以毫无逻辑的推论,试图以卖家有错买家就会没错的方式来进行谴责,只能说,低劣的手段,下作的表演。

最基础的逻辑都不具备的人,真是怂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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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
发表于 2013-5-5 15:42 | 只看该作者
不过说句公道话,你们也不能无视买家一直说明的,没及时付款两人是有达成共识的。如果忽视这个前提,那买家可就百口莫辩了。所以卖家才会道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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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
发表于 2013-5-5 15:4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Get 于 2013-5-5 15:51 编辑
不过说句公道话,你们也不能无视买家一直说明的,没及时付款两人是有达成共识的。如果忽视这个前提,那买家 ...
榕坚 发表于 2013-5-5 15:42



绝对没有无视,不然就不会说卖家也有过失了。只是卖家一直在无视,卖家鸽子的最直接原因,就是那付款时间过长。卖家的错,都知道,而且他早已承认。而买家却一味的无视事情的主因,一直说别人逻辑缺失什么的,这才是他遭围攻的最根本原因。
一个是有错就认了,一个却是不断的以歪理为自己辩护还自认为高尚,后者能不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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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
发表于 2013-5-5 15:56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哈,仅仅是觉得,上面有笔友提出“买家28号定下却要拖到5月1号(第四天)付款,而造成了卖家等待不了转卖他人”似乎应该这样理解:   买家与卖家约定5月1日付款,卖家一旦同意了,即意味着卖家已经接受了买家在28号定下至5月1日付款之间这4天的空档期,同时也放弃了在这4天中转售他人的权力,不存在到了29号、30号就觉得等待不了的说法。。。  而不应理解为:买家于28号当日拍下,在不作任何声明的情况下无故拖延4天再付款。

不少笔友或许是因为看到买家在对延迟付款的理由上有些别扭甚至荒唐,所以感情上发生了倾斜,影响了判断。但是就事论事,事实好像是卖家没有遵守约定。如果这个延迟付款的理由换成是“等家长寄生活费来...”或者其它更合理更动情一点,结果又会怎样?

现在的情况是,在许多笔友眼里,卖家做的不对,但值得原谅;买家没错,但不值得同情。那到底今后在坛子里的交易,我们是要合理还是合情?

交易涉及双方的利益,在确保顺利成交的同时,为对方着想一下让大家都好操作一点也是应该的,猫版许多规则看得出也是在为笔友创造合理、和谐的交易环境努力。所以从这一点上看,买家也有要检讨自己的地方。

这个教材挺生动的,希望大家凡事尽量做得合情合理,自然就少点怨气了。我只是想做和事老,不做两面派,说完就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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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9#
发表于 2013-5-5 16:01 | 只看该作者
买家也应该体谅到卖家的这次交易的情景:出最后一支笔,而且又有客观存在的不便原因,当然还要想到买家是否肯定交易(因为买家不是他自己)。钢笔论坛之“古代的订娃娃亲”。大家都当做一个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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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
 楼主| 发表于 2013-5-5 16:09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哈,仅仅是觉得,上面有笔友提出“买家28号定下却要拖到5月1号(第四天)付款,而造成了卖家等待不了 ...
灰土 发表于 2013-5-5 15:56


谢谢,这就是我的观点。做点多余的补充,28号23点多谈妥,到商定的1日0时,49个小时,所以我当成两天了,不过这对于此案没有太多影响所以之前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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