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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月下苍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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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投诉笔友id乘客小正,李菊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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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发表于 2013-5-3 22:49 | 只看该作者
貌似猫版的回复被审核了?怎么显示22:24分的回复,却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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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发表于 2013-5-3 22:51 | 只看该作者
都说了,一切以付款先后为准。
大家都已经承认了,还说啥了。
所有的假设都是假设,说再多也是如果、可能、大概,做不得真的。真没讨论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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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楼主| 发表于 2013-5-3 23:5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月下苍狼 于 2013-5-3 23:53 编辑

回复 121# 韦伯猫


   我还是相信如果看全帖子而且逻辑正常的话还是会做出正确判断
再说怎么叫一卖就是拖?说累了,你继续坚持你的吧

按照论坛精神,那就随缘吧,不出我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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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楼主| 发表于 2013-5-3 23:51 | 只看该作者
貌似猫版的回复被审核了?怎么显示22:24分的回复,却看不到。
doubleu2005 发表于 2013-5-3 22:49



   翻页的时候就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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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楼主| 发表于 2013-5-3 23:52 | 只看该作者
都说了,一切以付款先后为准。
大家都已经承认了,还说啥了。
所有的假设都是假设,说再多也是如果、可能 ...
pll1 发表于 2013-5-3 22:51



    哪儿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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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发表于 2013-5-4 00:18 | 只看该作者
双方都有责任。作为出笔多次的人来说我能理解卖家的行为。真的是付款了东西才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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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发表于 2013-5-4 00:44 | 只看该作者
哪儿说了?
月下苍狼 发表于 2013-5-3 23:52



   论坛核心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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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发表于 2013-5-4 07:40 | 只看该作者
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一意孤行,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大家都劝你你又听不进去,且不说你那誓言是忽悠卖家的小儿科,就誓言本身也有矛盾之处,既然发过誓又何必定下,既然定下了为什么不付款?不付款又谈什么鸽子,这难道不是自欺欺人吗,说白了你这种行为属于占着茅坑不拉屎,你还诚信,你还一大包理!诚信不是用嘴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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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发表于 2013-5-4 09:57 | 只看该作者
時過境遷了.賣家理字上雖站不住腳,但是在情字上可是完全合宜的.
現在樓主應該想想,花了那多時間精力在這帖子上求公理正義.其他筆友會怎麼看呢.
我只能說大部份的人如果想出筆應該也不想和您交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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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楼主| 发表于 2013-5-4 10:1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月下苍狼 于 2013-5-4 10:18 编辑
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一意孤行,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大家都劝你你又听不进去,且不说你那誓言是忽悠卖家 ...
jimkll2 发表于 2013-5-4 07:40



   之前也说过,跟有硬伤的没什么好讨论的,您请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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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楼主| 发表于 2013-5-4 10:17 | 只看该作者
论坛核心规范。
韦伯猫 发表于 2013-5-4 00:44



   如此说来,截胡是默认合法的,甚至价格不同也没事,所谓定下、排队都无任何意义,可以这样理解?同样,通过淘。宝平台出售的卖家完全可以放出链接和帐号,根本无需pm,谁拍是谁的,买家可以像疯狗一样抢着交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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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楼主| 发表于 2013-5-4 10:20 | 只看该作者
時過境遷了.賣家理字上雖站不住腳,但是在情字上可是完全合宜的.
現在樓主應該想想,花了那多時間精力在這帖 ...
王小天 发表于 2013-5-4 09:57



   是时过境迁了,但帖子还在,就会收到很多无脑攻击,然而我又很讨厌被冤枉,所以有什么好办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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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发表于 2013-5-4 10:27 | 只看该作者
如此说来,截胡是默认合法的,甚至价格不同也没事,所谓定下、排队都无任何意义,可以这样理解?同 ...
月下苍狼 发表于 2013-5-4 10:17



    截胡是论坛隐含规范,稍微老一些的笔友都知道,特地设计用来巩固:新手无人权制度。
24小时内付款为论坛公示制度,要求买家任何条件下必须要尽快付款。卖家可以在买家24小时不付款的情况下无条件卖给别的排队的人(或者简单的说也就是卖家可以选择买家的制度的某一个解释)这点你已经做错了,使得隐含规范都可以使用。

说到底,你定下,是你抢到了先机,但是你又主动放弃了第一付款权,卖家无奈不得不出给优先付款方。

当然卖家定价一言九鼎,卖家有选择买家的权利(在同样售价下)。如果卖家因为有更高的出价而反悔,那是卖家不对。

但是就此交易,既然你没有付款,那也即使卖家卖给愿意出价更高的人,也完全合理。

说到底,你占了茅坑,你不拉屎,任何理由下,都是不对的。茅坑是为了拉屎的人准备的,在外面有人排队拉屎的时候,你占了茅坑并且不拉屎,都是说不过去的。你要孕囊这泡屎,外面没人的时候,你进茅坑去酝酿没人管你。要是有人排队,你就应该在外面酝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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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发表于 2013-5-4 10:31 | 只看该作者
这个论坛的一切制度都是为了让交易有效高效的进行。对于LZ故意拖拉的行为,本来卖家就是有义务去抵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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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楼主| 发表于 2013-5-4 10:45 | 只看该作者
截胡是论坛隐含规范,稍微老一些的笔友都知道,特地设计用来巩固:新手无人权制度。
24小时内付 ...
韦伯猫 发表于 2013-5-4 10:27



   哈哈,肚子有点不舒服,便秘,去厕所,这时没人排队,开始使劲,屎快出来的时候,一人进来给我拽出去了,噗嗤一下,然后我的一裤裆,合理。
还是那句话,要抵制早说,别把自己说的话当P一样放了,再说大义凛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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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发表于 2013-5-4 10:5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36# 月下苍狼


   我怎么感觉是你自己憋着不拉让外面的人干着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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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发表于 2013-5-4 10:53 | 只看该作者
哈哈,肚子有点不舒服,便秘,去厕所,这时没人排队,开始使劲,屎快出来的时候,一人进来给我拽出 ...
月下苍狼 发表于 2013-5-4 10:45



    这个帖子肯定是不会删掉的,这样再过1年之后你再回这个帖子看看,相信你能理解大家说的话。如果你1年之后还是坚持你没有错,那就再过1年再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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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楼主| 发表于 2013-5-4 10:56 | 只看该作者
这个论坛的一切制度都是为了让交易有效高效的进行。对于LZ故意拖拉的行为,本来卖家就是有义务去抵制的。
韦伯猫 发表于 2013-5-4 10:31



   这样解释:参与双方是因为论坛而进行交易,但是卖家同意了买家的付款要求,就跳出论坛的保护,不属于论坛的保护范围,同样买家也是。所以,不合理之处在于投诉不应该在论坛发起,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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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楼主| 发表于 2013-5-4 11:01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帖子肯定是不会删掉的,这样再过1年之后你再回这个帖子看看,相信你能理解大家说的话。如果你 ...
韦伯猫 发表于 2013-5-4 10:53



   很多劝我的我都能理解没必要搬上来,攻击我的我仍然认为没看懂这事儿或者是逻辑有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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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发表于 2013-5-4 11:14 | 只看该作者
我是实在看不下去了,才出来说两句,逻辑有没有问题大家看看就知道了,也不是我一个人这么说,强词夺理没意思,别人的话是一面镜子,你应该照着它好好反思,而不是理解为一种攻击,从定下不付款到发誓4月不入笔到发这个投诉贴,这些行为看来都不大正常。楼主既然恼羞成怒,猫版没必要跟一个失去理智的人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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