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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月下苍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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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投诉笔友id乘客小正,李菊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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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3-5-5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哈,仅仅是觉得,上面有笔友提出“买家28号定下却要拖到5月1号(第四天)付款,而造成了卖家等待不了转卖他人”似乎应该这样理解:   买家与卖家约定5月1日付款,卖家一旦同意了,即意味着卖家已经接受了买家在28号定下至5月1日付款之间这4天的空档期,同时也放弃了在这4天中转售他人的权力,不存在到了29号、30号就觉得等待不了的说法。。。  而不应理解为:买家于28号当日拍下,在不作任何声明的情况下无故拖延4天再付款。

不少笔友或许是因为看到买家在对延迟付款的理由上有些别扭甚至荒唐,所以感情上发生了倾斜,影响了判断。但是就事论事,事实好像是卖家没有遵守约定。如果这个延迟付款的理由换成是“等家长寄生活费来...”或者其它更合理更动情一点,结果又会怎样?

现在的情况是,在许多笔友眼里,卖家做的不对,但值得原谅;买家没错,但不值得同情。那到底今后在坛子里的交易,我们是要合理还是合情?

交易涉及双方的利益,在确保顺利成交的同时,为对方着想一下让大家都好操作一点也是应该的,猫版许多规则看得出也是在为笔友创造合理、和谐的交易环境努力。所以从这一点上看,买家也有要检讨自己的地方。

这个教材挺生动的,希望大家凡事尽量做得合情合理,自然就少点怨气了。我只是想做和事老,不做两面派,说完就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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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3-5-5 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卖家一开始放弃权利是被诱骗的,但后来他想通了,从聊天记录中就可以看出来,从头至尾卖家就没多说 ...
jimkll2 发表于 2013-5-5 17:07



    探讨哈,非针对

    首先肯定的是本案双方关于钢笔交易达成了协议,扯淡一点套合同法,如若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事实是卖方在无告知买方的情况下单方毁约。

    其次有必要强调一下的是,按坛子里的规矩或版主通常的处理方法:根据事实来对出现犯规的一方进行惩罚,手段无非是拿出来给笔友谴责或由版主封号。但是目前的情况是由于笔友们对买方“延迟付款”理由的反复斟酌推敲而使焦点转移到别处,结果是卖家完成交易达成愿望,买家被截糊想申诉却被口诛笔伐。

    至于说买家是否存心诱骗,卖家是否迫不及待,这些都是大家的猜测和臆断。也就是说,假使买家过了51都没付款,卖家的2000仍眼巴巴的握在手里,那处理起来相信大家都不会有异议了。可是,这只是假设,现在是卖家根本连让买家犯错的机会都不给他,自己先错了。。。那我们其实没有必要对买家可能的坏心眼穷追猛打。

    另外,再补充说一下“首先”的那一段,就是说有笔友可能觉得这个已达成的协议对双方是否合理、保障从而能够上升到“合同法”的度,我觉得没法考证,所以我前面说了是扯淡一说。诚然,弄虚作假、下套、鸡尾、隐瞒、抬价...的做法在坛子里存着也不是1天2天了,还不是得靠笔友们的自我约束和版主不断规范交易规则。这也可以视为过家家的游戏,那么,最终而言就看当事双方的心智有多成熟以及道德修为有多高了,说到这里已经扯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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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3-5-5 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如叫做五一和平鸽事件,希望大家都能本着和平的以笔会友的心态来对待每一笔交易,每一支笔都是 ...
wangwells1980 发表于 2013-5-5 17:20



   

    回想一次看上坛子里某笔友签名中的51,我正在街上用手机短了他。恰好同时另一位笔友欲定,卖家以我站内短信时间早了1分钟为由而特意留给我,纵使那位买家可以即时付款而我正狂奔在回家的路上。。。我和买家也作了交流,买家笔友大度的让了出来。这几位笔友的RP着实让我感动了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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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3-5-5 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买家那句不出意外的话五一过了12点付款是打了一个擦边球,有点模棱两可,增加了不确定性。 ...
jimkll2 发表于 2013-5-5 18:12



    兄说的对,道理是这样。

    但是公平起见,应该是卖家等到51,看你买家付不付款,然后拿出来要“说法”,等版主判对方鸽子封号,这样,卖家等待4天的时间成本成为了事实,对买家的惩罚方与之相呼应。 问题是现在卖家没有这样等,那他的“潜在损失”是不成立的,结果的处理方法是保障了自己,伤害了买家。那这种做法若是学开了,谱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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