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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月下苍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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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投诉笔友id乘客小正,李菊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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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楼主| 发表于 2013-5-3 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领导们总是帮卖家说话的,因为卖家是在做生意,买家是消费者,做生意的人是赚钱的,为了赚钱总是会跟领导搞 ...
guomaoztj 发表于 2013-5-3 00:22



   这不是刚来不懂事儿么,现在摔了个跟头,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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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楼主| 发表于 2013-5-3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都懂了?那解释一下为什么这个卖家被封了?
韦伯猫 发表于 2013-5-3 07:56



   因为这个卖家被爆出高于原价格的售价成交而鸽子了,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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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楼主| 发表于 2013-5-3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这样的话。作为大学老师,我还有必要提醒一下LZ的,你刚要毕业,马上要工作或者再读下去。 ...
韦伯猫 发表于 2013-5-3 08:41



   所以我首先是把付款时间作为前提,然后说明原委,如果卖家可以接受那交易意向才算达成,否则无从谈起。我做我该做的能做的事儿,其他的随便其他人怎么评论,我也不可能一个个再回复攻击我的言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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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楼主| 发表于 2013-5-3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月下苍狼 于 2013-5-3 10:57 编辑
所谓的啊已经买了好多了本月不能再买了这种决定,本质上说就是矫情,论坛的类似签名本来就不是很多,但恰好 ...
黑猫 发表于 2013-5-3 08:17



   至于之前的所谓誓言,至少我是把这当成一个爷们说的话的,所以就算可笑也践行到了最后。什么矫情之类的话无所谓了,我原以为大家的逻辑思维能够针对这样个案例正常判断,现在看是我想多了

最后的解释了,如果各位看客不能用正常的逻辑从交易本身评论或者评判,或是由此延伸出来的交易(潜)规则讨论,非要剑走偏锋,恕我无礼只当没看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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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楼主| 发表于 2013-5-3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月下苍狼 于 2013-5-3 10:56 编辑
总算看完了,楼主立誓“4月不买笔”这个观点太可笑了。
暂且不说这样无聊的誓言给买家带来的麻烦,只说说你 ...
gpkinger 发表于 2013-5-3 09:37



   这个观点可不可笑是发生在交易之前的事,是5.1付款这样一个前提的原因。简单的说4月不买笔,其实是4月不在笔上花钱和收笔,之前也不是没有要先货出我的,我同样拒绝希望等到5.1。所以这个誓言无不无聊和评判卖家认可交易而后反悔鸽子没有逻辑关系。再解释也没必要了
最后的解释了,如果各位看客不能用正常的逻辑从交易本身评论或者评判,或是由此延伸出来的交易(潜)规则讨论,非要剑走偏锋,恕我无礼只当没看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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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楼主| 发表于 2013-5-3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这样的话。作为大学老师,我还有必要提醒一下LZ的,你刚要毕业,马上要工作或者再读下去。 ...
韦伯猫 发表于 2013-5-3 08:41



   另外,我一而再再而三的反复说明了,如果这个前提卖家不能接受交易作罢,有什么好说的呢。就个人来说,从小在大学校园里长大,一天见的大学老师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了,认识的老师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了,硕士马上毕业,工作已经签订。从这件事的结果来看确实不是我预想的,说明之前的假设和判断也有误,这对于我做事也确实是一个很好的教训,谢谢大家了。
至于那个誓言也确实让我在过去的一个月里缩手缩脚,不过时间并不长,好歹坚持下来也算是练心了,如果这算是自私,那就是吧。
以后这样的话可能不会再说了,不过还是会认为诚信是做人做事的前提,总之是谢谢猫版和诸位让我长点记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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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楼主| 发表于 2013-5-3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观点以后就别在提了,就事论事,扯其他的没意思。其实仔细分析下,像个人藏品二手笔交易这样的偶 ...
shakazhang 发表于 2013-5-3 09:40



   多次点拨,不言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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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楼主| 发表于 2013-5-3 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从管辖权角度来看看这个问题。
这个交易过程是双方私下进行的,没有通过交易区正式发帖交易(笔坛只是提供 ...
fall1977 发表于 2013-5-3 14:35



   所言客观,如果发帖交易的问题才算纠纷,这个角度讲应该驳回,我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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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楼主| 发表于 2013-5-3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哥们我不是说你,我看你就跟我以前一样,我也是校园里长大的,大学时候说话和你这劲头差不多。慢慢就懂了, ...
augustemperor 发表于 2013-5-3 19:44



   确实够累了,到现在说的事儿都不在一个点儿上,变成都是我的错了。。。反驳累了,帖子挂着当耻辱柱也算长教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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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楼主| 发表于 2013-5-3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拖几天,最后自己就变主意了。
买笔本来就是心血来潮的事情。
ilikehome 发表于 2013-5-3 20:16


普适性来讲确实是的,但是仅代表我自己,最长两个周的预定中间也在思想上有过挣扎,不过太天真的认为定下俩字代表了一个承诺吧,最后还是会付款,那怕过手马上出了,也不能再耽误人。可能就是太天真了吧,也是,水至清则无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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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楼主| 发表于 2013-5-3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觉得这件事不好说绝对的对错,没想到刷了这么多帖子了。
更支持楼主多一些,真正守信可以出差带上笔在 ...
DeepDown 发表于 2013-5-3 21:03



   谢谢哥们的支持了,刷这么多帖子也是我没想到的,只能呵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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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楼主| 发表于 2013-5-3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遇到过好几次定了笔,说过多久多久才付款的,到时候也不支一声,一问才说不要了!
linnn2003 发表于 2013-5-3 21:18



   猫版的话让我一身冷汗,我想在倒是挺想知道我被多少看过帖子的笔友拉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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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楼主| 发表于 2013-5-3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月下苍狼 于 2013-5-3 23:53 编辑

回复 121# 韦伯猫


   我还是相信如果看全帖子而且逻辑正常的话还是会做出正确判断
再说怎么叫一卖就是拖?说累了,你继续坚持你的吧

按照论坛精神,那就随缘吧,不出我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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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楼主| 发表于 2013-5-3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貌似猫版的回复被审核了?怎么显示22:24分的回复,却看不到。
doubleu2005 发表于 2013-5-3 22:49



   翻页的时候就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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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楼主| 发表于 2013-5-3 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都说了,一切以付款先后为准。
大家都已经承认了,还说啥了。
所有的假设都是假设,说再多也是如果、可能 ...
pll1 发表于 2013-5-3 22:51



    哪儿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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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楼主| 发表于 2013-5-4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月下苍狼 于 2013-5-4 10:18 编辑
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一意孤行,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大家都劝你你又听不进去,且不说你那誓言是忽悠卖家 ...
jimkll2 发表于 2013-5-4 07:40



   之前也说过,跟有硬伤的没什么好讨论的,您请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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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楼主| 发表于 2013-5-4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核心规范。
韦伯猫 发表于 2013-5-4 00:44



   如此说来,截胡是默认合法的,甚至价格不同也没事,所谓定下、排队都无任何意义,可以这样理解?同样,通过淘。宝平台出售的卖家完全可以放出链接和帐号,根本无需pm,谁拍是谁的,买家可以像疯狗一样抢着交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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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楼主| 发表于 2013-5-4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時過境遷了.賣家理字上雖站不住腳,但是在情字上可是完全合宜的.
現在樓主應該想想,花了那多時間精力在這帖 ...
王小天 发表于 2013-5-4 09:57



   是时过境迁了,但帖子还在,就会收到很多无脑攻击,然而我又很讨厌被冤枉,所以有什么好办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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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楼主| 发表于 2013-5-4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截胡是论坛隐含规范,稍微老一些的笔友都知道,特地设计用来巩固:新手无人权制度。
24小时内付 ...
韦伯猫 发表于 2013-5-4 10:27



   哈哈,肚子有点不舒服,便秘,去厕所,这时没人排队,开始使劲,屎快出来的时候,一人进来给我拽出去了,噗嗤一下,然后我的一裤裆,合理。
还是那句话,要抵制早说,别把自己说的话当P一样放了,再说大义凛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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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楼主| 发表于 2013-5-4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论坛的一切制度都是为了让交易有效高效的进行。对于LZ故意拖拉的行为,本来卖家就是有义务去抵制的。
韦伯猫 发表于 2013-5-4 10:31



   这样解释:参与双方是因为论坛而进行交易,但是卖家同意了买家的付款要求,就跳出论坛的保护,不属于论坛的保护范围,同样买家也是。所以,不合理之处在于投诉不应该在论坛发起,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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