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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Edinburgh 于 2011-4-25 20:27 编辑
那天很冷,
刚刚下完雪。
我在房子里刚看完了本书,熄灭了壁炉里的火,准备出去走走。
走着走着,忽然想喝点热咖啡吃些点心。
抬头忽然发现路边有个咖啡馆,就走进了那里头。
点了杯咖啡,有要了几块苏格兰shortbread。 刚喝了几口,发现角落里有个女的正在一张白纸上写东西
我特别留意了她用的笔,就是好普通的BIC圆珠笔,
普通A4打印纸上,圆珠笔留下了密密麻麻的字迹,某些地方还有夹着一些涂抹的痕迹。
她非常聚精会神地写着什么,旁边还有个婴儿车。
我很少观察别人,但她却引起了我的极大注意力。
我拿着咖啡杯,嘴巴里还嚼着shortbread 走了过去。
她注意到了我,抬头冲我微笑。
“Are you writing a story?” 你在写故事么? 我问。
“Yes~~”. 是的,她回答。
我能看看么?我接着问。
她说:“好呀,这边都是刚写完的”
我就拿起了她旁边标号页码的纸读了起来。
OMG, 好漂亮的故事。
“怎么样?” 过了一阵子,她问道。
“太棒了!我非常喜欢。” 我回答道,“你总来这写?”我问。
“是啊,家里太冷了,电费煤气费又贵”
于是,我没在接着问。
过了一会,我说:“听说用钢笔写作效果更好。说完掏出我的派克Duofold 幻黑明珠”
她接过来,:“哇!好漂亮的笔!” 接着又在纸上写了好几个名字 “感觉真不错”
“送给你了!愿你能用它把这故事写得更精彩!”
“真的么? 谢谢!” 她回答道 “我会用它把这个故事写完的!”。
这时候,我也喝完了,吃完了。互留了联系方式
我走出了这咖啡馆回家,我抬了下头,记住了这咖啡馆的名字 “大象咖啡馆”
过了一阵子,她给我打了个电话,很兴奋得说 :“那故事出版了!”
。
。
。
。
后来,她就渐渐的成为了名人,她的那本故事书当年全球销量第一,她叫罗琳。
那天,她用我的笔纸上写得名字就是“Harry Pott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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