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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acku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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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QU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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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09-4-9 15:2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hackufo 于 2009-4-9 09:08 发表

可以用黑色,但我这没人用,我不能搞特殊啊。

这种细节就没必要了吧?
22#
发表于 2009-4-9 15:28 | 只看该作者
有必要,新同志玩特殊,很容易被小心眼的老同志穿小鞋,被莫名其妙的嫉恨而影响前程可不好,所谓的办公室政治……
23#
发表于 2009-4-9 15:31 | 只看该作者
成分不一樣,不行的吧
24#
发表于 2009-4-9 16:03 | 只看该作者
所谓要求黑色及蓝黑色墨水书写的意思就是指用碳素墨水及鞣酸铁配方蓝黑墨水书写,别抱侥幸心理,你就算跟领导请示过,除非给你书面答复(手写盖章的,鬼才给你开),就算这会儿口头答应了,等真出事了,保准翻脸不认人,说没这事,人家犯不着为新人出错担责任掉乌纱。
25#
发表于 2009-4-9 16:07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26#
发表于 2009-4-9 16:08 | 只看该作者
要有职业道德,病历这种东西要对很多人负责,楼主还是别报玩乐心态
27#
 楼主| 发表于 2009-4-9 16:39 | 只看该作者
话说回来,真要到了被告那份上,用炭素都不行了。
28#
 楼主| 发表于 2009-4-9 16:42 | 只看该作者
还是洗了用回232了。不被病人整死都折腾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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