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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和贝贝讲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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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9-11-13 23: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贝贝你可以不接受我的意见,骂我神经也无所谓,但是我考虑的是你的一些帖子回复很可能误导新人,望自重。大家可参考下列两个帖子
http://www.penbbs.com/viewthread.php?tid=60324&extra=page%3D1&page=3
http://www.penbbs.com/viewthread.php?tid=59070&extra=page%3D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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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发表于 2009-11-16 10:53 | 只看该作者
所以说笔友聚会是非常有必要的,这样烧得才能有的放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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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发表于 2009-11-16 08:58 | 只看该作者
吵啥?
两位高手都是为了我们这些菜鸟好。
大家淡定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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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发表于 2009-11-15 20:11 | 只看该作者
虽然我不喜欢韩国歌星,但是东方神起的日语版bolero的确很好听.可能是因为日本人自己写的歌的原因吧?要是她们打扮不那么变态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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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发表于 2009-11-15 15:0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雨天a1 于 2009-11-15 11:26 发表


经典中的经典!(是“鉴定”还是坚定?)


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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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发表于 2009-11-15 11:36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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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发表于 2009-11-15 11:2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韦伯猫 于 2009-11-15 01:10 发表


作为一个过来人,我鉴定的执行一句话,永远不和女人“讲道理”。


经典中的经典!(是“鉴定”还是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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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发表于 2009-11-15 01:22 | 只看该作者
嗯,个人感觉英雄100手感超越lamy Safari,可能我的是极品吧(我用过safari几个尖了,手感还是比较相近的)。
总体感觉safari太黏纸了,这种感觉我不太喜欢,100也有点黏纸的感觉,但那里面带了一点柔和的感觉,适合练行书。然后m400最不黏纸,这个写日记随笔什么很不错。金卓也不黏纸,很涩很软,写欧楷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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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发表于 2009-11-15 01:1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维以不永怀 于 2009-11-13 23:26 发表
其实挺没意思的,就好像大人和小孩打架一样没意思。
这个单独发帖,就是提醒大家注意鉴别笔友的意见:
有的笔友是自己评测得出来的,可以借鉴
有的笔友回复是拍脑袋拍出来的,慎重借鉴。


作为一个过来人,我鉴定的执行一句话,永远不和女人“讲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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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发表于 2009-11-14 22:11 | 只看该作者
好高啊。。。

我的长刀研什么时候能入啊。。。


诶诶诶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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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发表于 2009-11-14 21:04 | 只看该作者
胖胖是女孩子哦??我才知道。。。刚回家,累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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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发表于 2009-11-14 21:01 | 只看该作者
既然看到這里了,先不跑題。回復句正經的:

1、筆跡粗細跟每支筆的個體、墨水、紙張、寫字時的執筆角度、用力大小、書寫速度等都有關係。所以泛泛的說某系的筆怎樣實在是……就算是說同一款筆如何如何也很有商榷的余地。

2、認真是好事。但沒必要太較真。累。

3、既然討論問題,就事論事地討論,少拿性別說事兒——我頂頂惡心這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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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发表于 2009-11-14 20:5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土匪亨亨 于 2009-11-14 20:50 发表


楼主本意应该也是好的
错在和女人讲理(胖小孩同学除外)

我招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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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发表于 2009-11-14 20:5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hshjlh 于 2009-11-14 19:25 发表
思索良久,这栋楼如果不参与下,我会后悔的。

1.感觉楼主是来炒作的,     


楼主本意应该也是好的
错在和女人讲理(胖小孩同学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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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发表于 2009-11-14 19:4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Bobocat_ 于 2009-11-14 16:10 发表
老實說吧. 依我自己的經驗,  寫樂F尖100%比派克F尖細.  而百樂的筆尖根本不粗, 百樂的M比派克的F差不多. 百樂的F比派克的XF都要細.......那要怎麼辦呢?

所以我反而覺得, 像這種主觀的東西, 如果自手上用過的情況 ...

兄的话说到俺的心坎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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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发表于 2009-11-14 19:25 | 只看该作者
思索良久,这栋楼如果不参与下,我会后悔的。

1.感觉楼主是来炒作的,

2.贝贝为求助者介绍自己的经验、感受没什么不对;

3.楼上“吴孟达”说的好,买笔者应该为自己行为、判断负责,满意或者不满意都不能埋怨提建议的人。

最后,我也怕看恐怖片,但是2个人看就不怎么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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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发表于 2009-11-14 19:2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维以不永怀 于 2009-11-14 17:46 发表


看过bobocat兄的一些帖子,很受益。谢谢,俺也知错了。


維兄您太過客氣了.  大家都是來這裏學習的, 閱讀您的文字也讓在下啟發思考, 獲益多多呀.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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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楼主| 发表于 2009-11-14 17:4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Bobocat_ 于 2009-11-14 16:10 发表
老實說吧. 依我自己的經驗,  寫樂F尖100%比派克F尖細.  而百樂的筆尖根本不粗, 百樂的M比派克的F差不多. 百樂的F比派克的XF都要細.......那要怎麼辦呢?

所以我反而覺得, 像這種主觀的東西, 如果自手上用過的情況 ...


看过bobocat兄的一些帖子,很受益。谢谢,俺也知错了。

[ 本帖最后由 维以不永怀 于 2009-11-14 18:0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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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发表于 2009-11-14 17:2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lethehome 于 2009-11-14 17:17 发表

哈哈 你要细说 那两个鸟的印刷版也算是老鸟 比如M1000 似乎最老的就是两个鸟的印刷版
哦?1000是老版的?偶一直以为是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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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发表于 2009-11-14 17:1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10x90 于 2009-11-14 17:07 发表
你看是不是这么说就清楚了:只要笔帽顶徽不是印刷版的鸟就是老鸟?!

哈哈 你要细说 那两个鸟的印刷版也算是老鸟 比如M1000 似乎最老的就是两个鸟的印刷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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